**双重汇率制(Dual Exchange Rate System)**是指一个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实行两种或多种不同的官方汇率,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国际交易。这种制度通常用于平衡国际收支、调节进出口贸易或应对外部经济冲击。
布雷顿森林体系在1971年崩溃,之后各国开始转向浮动汇率,但有些国家可能还保留了一些固定汇率机制,或者转而采用双重汇率来应对不同的经济需求。比如,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会设置不同的汇率用于进口必需品和出口商品,或者用于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交易。
例如,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,也就是1978年后,可能开始尝试双重汇率。
通常,这种制度下,官方设定两种汇率:一种是主要汇率,用于大多数贸易和金融交易;另一种是辅助汇率,适用于特定项目,如进口关键商品、出口补贴、旅游收入等。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平衡国际收支,鼓励出口,限制进口,或者吸引外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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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一、双重汇率制的定义与运作机制**
1. **核心概念**
– **主汇率(Official Rate)**:适用于大多数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(如大宗商品进口、普通出口)。
– **辅汇率(Secondary Rate)**:适用于特定领域(如奢侈品进口、资本流出、侨民汇款等),通常与市场汇率挂钩或存在较大价差。
– **目的**:通过汇率差异引导资源分配,保护国内产业或刺激出口。
2. **典型操作模式**
– 政府设定两种汇率,辅汇率通常低于(或高于)主汇率,形成套利空间。
– 例如:
– 主汇率:1美元=3本国货币(用于一般贸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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